我薄弱的經濟觀念
心愛的滑鼠, 自浴以西柚汁後, 它只肯scroll, 不願意click。
這個 adobe 出品的透明迷你滑鼠, 是記者時代, 填了份新聞從業員的問卷送的。傳媒工作只做了兩年多, 除了儲起的一些剪報外, 這滑鼠算是個紀念。四年不夠, 它竟以果汁作墓。
從網上訂購的新滑鼠今天送到。黑色, 無線的, 標準大小, 放在嬌小的舊滑鼠旁, 卻像龐然巨物, 有點笨拙。
這個新滑鼠, 我選了很久。出去看了幾回, 都嫌貴。在英國ebay找到的, 竟然大多是香港商人放上去賣的貨品。明知在香港買便宜多了, 現在還要付郵費, 我就是不願意買香港貨(雖然它們其實比英國貨便宜)。不是不愛港, 只是用英鎊買貴價香港貨, 太笨了 (於是我便更笨的掏錢買英國貨)。
我的經濟觀念, 想來其實可笑。
買相機, 買鏡頭, 動輒數千元(港幣), 左思右想, 都偶爾捨得買。買衣服, 買飾物, 幾百塊的, 也不用考慮太久。滑鼠不過值一百幾十塊, 卻看了又看, 總覺得不值。事實上, 滑鼠的使用頻率一定比任何一件衣物高。只是, 滑鼠太實用, 談不上喜歡不喜歡, 使用時算不上享受, 總覺得不值得花錢。
<< Home